“学雷锋,见行动,树新风”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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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动我校“学雷锋”各项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踊跃投入到学习雷锋的热潮中,倡导文明风尚,构建和谐校园,展示当代大学生的新风貌,我院将组织开展“学雷锋,见行动,树新风”歌咏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展现青春风采
弘扬雷锋精神,展现青春风采
二、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比赛,树立同学们“胸怀祖国,服务社会”的远大理想,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爱国、爱校、爱学院的热情,引导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雷锋精神,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人帮起,增强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热情和集体主义意识,奋发图强,立志成才。
三、活动时间、地点
初赛: 3月25日(周日)14:30 学术报告厅前台阶
决赛:3月31日(周六)15:00 地点待定
四、参赛要求
四、参赛要求
1、参赛歌曲为2首,一首为必选曲目,各班自选另一参赛歌曲(具体参考曲目见附件),要求班级全体成员都必须参加,可以采用领唱、合唱、轮唱、二重唱等多种形式,并挑选本班一名学生担任指挥。各班必须认真排练,充分准备,争取赛出水平。
2、各班自备班级自选曲目伴奏带(音频格式),并于3月19日之前将参赛曲目、伴奏和参赛人数上报文艺部。
五、评分标准
1、班级参赛人数齐全;(10分)
2、服装整齐,精神饱满,上下场井然有序;(20分)
3、歌词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主题演唱形式新颖多样、别具一格;(20分)
3、歌词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主题演唱形式新颖多样、别具一格;(20分)
4、演唱时声音整齐、和谐、优美,能够表现出歌曲所表达的精神风格;(30分)5、指挥动作大方,手势正确,强弱拍分明;(20分)
五、奖励办法
本次歌咏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外国语学院团委 学生会
2012年3月12日
附:参赛曲目
必唱歌曲 《接过雷锋的枪》 选唱歌曲 《学习雷锋好榜样》 《雷锋日记》 《像雷锋那样》 《八荣八耻》 《我和我的祖国》 《歌唱祖国》 《团结就是力量》 《我们走在大路上》
《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