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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世纪金榜杯”青春文学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作者: 浏览次数:149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自2012年5月4日—10月31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作家协会将联合举办“世纪金榜杯”青春文学征文活动。为展示我校文化强校名校成果,活跃我校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学生的文学素养,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将联合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此次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参加征文活动的文学作品必须是我校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与应届毕业生)原创的、未在任何正式媒体发表或出版过的文学作品。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青春健康,扣紧时代脉搏,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勇于探索,风格多样,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人生追求和文学素养。
征文体裁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篇幅要求为:长篇小说每部12—25万字;中篇小说每部3—5万字;短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每篇不超过1万字;小小说每篇1500字左右;诗歌每首在10行以上。青春文学征文征集作品时间为2012年5月4日—10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征文按照不同体裁分设奖项。其中长篇小说: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中篇小说: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短篇小说: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小小说: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诗歌: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散文: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报告文学: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以上各奖项可根据征文数量分别设立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奖励
自5月份开始,在山东文学杂志、时代文学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大众网等媒体陆续发表征文作品。征集作品结束后,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出入选作品,经公示并核实身份后,由征文活动组委会确定获奖名单,并于年底前举办“世纪金榜杯”青春文学征文颁奖活动,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获奖作品由泰山出版社编辑出版,向社会公开发行。
四、征文报送
“世纪金榜杯”青春文学征文可采取邮寄或网上传送方式报送。参赛者要在文中注明自己的姓名、所在学校和学院、联系方式。文责自负。
邮寄地址:济南市舜玉路40号山东文学杂志社
邮政编码:250002
投寄邮箱:qcwx2012@163.com
组委会咨询电话:0531—82867234
校内咨询电话:8241890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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