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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0 作者: 浏览次数:26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运作模式,提升实践育人效果,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继续开展社会实践重点项目立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增强青年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标,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施展才能,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选题立项:
1.政策宣讲活动。围绕农村党团组织建设、农村文化建设、义务教育、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普法宣传等主题,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科技文化服务。
2.社会观察活动。以医疗养老、低碳经济、教育公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为内容,引导学生深入基层,投身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
3.科技兴农活动。发挥大学生的知识技能优势,组织他们在前期必要调研联系的基础上,选择服务地,通过举办知识培训班、信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传播推广现代农业实用技术,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4.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以倡导公共文明、关爱弱势群体、关注民生民情为重点,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类活动,引导大学生践行雷锋精神,营造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氛围。
5.创业实践行动。开展创业实践、岗位学习、职业体验和创业体验活动,鼓励大学生利用暑假推动专利成果转化。
6.其他。鼓励学生立足自身专业,结合专业特长和社会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富有特色的实践活动,打造新的社会实践品牌项目。   
二、申报对象
凡我校在校学生均可以申报。
三、项目申报
(一)团队申报
1、团队负责人拟定实践计划,联系实践单位,组织实践团队,制定安全预案。
2、团队负责人将《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申报表》、《山东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实践计划、安全预案等材料上交校团委、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3、学院团委通过评比确定院级重点团队,择优推荐校级重点团队,每学院推荐校级重点团队数不超过5个,校团委再通过评比确定校级重点团队。
(二)个人申报
1、个人拟定实践计划,联系实践单位,制定安全预案。
2、个人将《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立项申报表》、《山东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实践计划、安全预案等材料上报校团委、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立项工作,结合时代主题,广泛动员,注重扩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覆盖面,在社会实践项目选拔、团队优化、项目指导、项目实施、宣传报道、成果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下功夫、上层次、出成果。每个项目至少要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参与实践计划的制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各学院于7月3日前将附件1、2、3、4、6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至sdautuanwei@163.com
附件:1、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申报表
2、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立项申报表
3、社会实践活动校级重点团队汇总表
4、社会实践活动院级重点团队汇总表
5、社会实践活动专用介绍信
6、山东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共青团山东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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