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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寒假期间大学生医疗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14-01-07 作者: 浏览次数:345

按照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驻泰安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现对山东农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医疗报销事宜做以下几点说明:

门诊类:报销条件仅限在泰安市本地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且于泰安本地定点医院就诊,开学后将病历、发票、费用总清单交与学院医保负责人。

住院类:

一、泰安市本地医院:

1、在泰安市本地联网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安市中医院、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八十八医院)就诊具体程序是:住院第一天带病人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备案,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

注意:可以在医院报销但未直接在医院报销的材料,泰安市医保处将不再受理,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

2、在泰安市本地非联网医院(除四家联网医院)开学时将病历、发票、费用总清单带回学校,如符合条件将给予报销。

二、异地(非泰安市)住院

1、异地联网医院急诊:现异地共计91家联网医院(请参考《大学生报销须知》*),因急诊类住院治疗的,可直接在医院联网报销。具体程序是:在住院同时,由参保人或其家属通过电话告知“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保障中心为其办理备案并将信息上传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参保人带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备案,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现公布“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网电话:6265926,(只限寒暑假异地联网时拨打此电话)。

2、异地非联网医院就诊:在家庭所在地医院(例:户口所在地济南,在济南的医院住院)就诊,开学时将病历、发票、费用总清单带回学校如符合条件将给予报销。原则上不建议在非家庭所在地(例:户口所在地济南,在青岛住院)医院治疗,但如遇突发病情,则需走急诊手续,按模板填写《泰安市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急诊住院登记表》*以及在医院开出《急诊住院证明》(加盖医院急诊章才有效)和医疗报销材料一同带回学校。

医疗报销必备材料发票原件、病历(切忌空白病历)、费用总清单(一定要是费用总清单且加盖医院相应公章)、学院证明(意外伤害证明或异地住院证明)等材料。

*《大学生报销须知》和《泰安市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急诊住院登记表》及模板可登陆农大网站-机构设置-学生工作处-学林望岳-学生服务-医疗保险下载使用。

*以上医疗保险政策仅适用于驻泰大学生2014年寒假期间,非寒假期间仍按照原《大学生报销须知》。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信息中心医疗保险部,联系方式:秦景洪 18763828850殷玉婷 187638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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