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签约
毕业生与山东省外单位签约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在山东省内就业须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签约,以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为依据办理派遣就业手续。
(一)与省内网上注册用人单位签约
1、毕业生登陆省就业信息网,收到用人单位签约邀请后,使用“学生网上签约→应约管理”功能查阅协议条款等信息,如无异议,点击“应约”,双方网上签约工作完成。毕业生使用“学生网上签约→协议书管理”功能,点击“协议书号”查看协议内容。
2、用人单位打印网上签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由毕业生签名后,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3、解约时,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通过省就业信息网向对方发送解约申请。收到对方解约申请后,一方通过省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签约→解约管理”功能,点击“同意”,双方解约成功。若一方点击“拒绝”,则双方无法解约,继续保持签约状态。解约成功后省就业信息网即生成解约函,毕业生可点击查看解约函信息,用人单位下载打印解约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签名后留存,双方解约工作完成。
(二)与省内网上未注册用人单位签约
1、毕业生与暂不具备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山东省内用人单位签约需要签订纸质就业协议。
2、毕业生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学生网上签约→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准确录入用人单位信息后,下载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纸质协议书由毕业生签名,用人单位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属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鉴证,并由鉴证部门在省就业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双方签约成功。纸质协议书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3、解约时,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一方提出解约,另一方同意后,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约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将解约函和签约协议书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通过“学校签约解约管理→强制解约(录入协议书)”功能为毕业生办理强制解约手续。
(三)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
1、毕业生有意向进行省外就业,需登录省高校就业信息网使用“业务申请→省外就业申请”功能申请省外就业,同时向学院提交省外就业书面申请。学院根据申请进行省外就业审批。
2、毕业生在团委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按照团委要求做好相关的发放记录。毕业生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认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名。学院负责填写“学院负责人”、“联系电话”、“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院办317)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西礼堂二楼)填写“学校意见”并盖章。
3、毕业生与省外单位达成就业协议,需认真填写就业协议书,交回团委一份留作备案,如未能达成就业协议,需将领走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全部交还团委。毕业生根据自身的就业情况,登陆系统录入就业协议书,此时会出现两种情况,即派遣(4.1)与非派遣(4.2)。
4.1 省外派遣就业
(1)用人单位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用人单位所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进京函、进沪函等,证明接收毕业生档案),双方签约工作完成。
(2)因各省市接收毕业生的政策不同,有些省市不需要加盖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不需要出具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函便可接收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对不具备派遣条件的协议书,毕业生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落实确认。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正式接收毕业生的人事关系,且就业协议书不需要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鉴证,则由毕业生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栏内写出要求依据协议派遣的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本人与××单位签订本就业协议书,经与单位联系落实,用人单位能够接收本人人事关系,特向学校申请按照本协议派遣到签约单位,如果人事关系不能正常接收,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3)毕业生登录省高校就业信息网使用“学生网上签约→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将就业协议书相关信息提交到省高校就业信息网,并将一份就业协议书交学院存档。其中“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信息”是打印就业报到证的重要字段,“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是转寄毕业生档案的重要依据,毕业生要认真录入,确保准确无误。
(4)此种情况毕业生档案会转寄至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即派遣。不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需按照非派遣省外就业录入协议书,见4.2。
4.2 非派遣省外就业
(1)非派遣省外签约是指毕业生与山东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因用人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或办理户口迁移,协议书未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未附带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即派遣手续不完备的就业协议。非派遣省外签约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就业协议关系。
(2)毕业生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业务申请→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功能,将“申请类型”选择为“非派遣省外签约”,然后根据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依次录入“学生手机、单位名称、单位办公电话、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薪资、单位所在地、隶属行业、单位性质”等信息后,点击“发送”,信息录入完毕。
5、与省外用人单位解约时,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一方提出解约,另一方同意后,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约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通过省就业信息网向学校提交解约申请,并将解约函和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学院通过“学校签约解约管理→就业协议书解约审核”功能为毕业生办理网上解约手续,恢复签约功能。毕业生通过省就业信息网申请“省外就业”,但未录入协议书内容,又准备与山东省内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协议,毕业生要向学院申请恢复省内签约功能。学院通过省就业信息网“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恢复省内状态”功能,恢复毕业生省内签约功能。
(四)劳动合同签约
1、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业务申请→劳动合同信息录入”功能, 按照 《劳动合同》 内容依次录入“学生手机、单位名称、单位办公电话、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薪资、单位所在地、隶属行业、单位性质”等信息后,点击“发送”。
2、毕业生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
3、劳动合同就业统计为正式就业,但不作为派遣依据,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五)灵活就业
1、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要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并由毕业生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有效,其他公章视为无效证明。
2、毕业生登录省就业信息网,使用“业务申请→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功能,将“申请类型”选择为“灵活就业”,“详细选项”选择为“其他灵活就业”,“工作方式”对应选择录入,并依次填写“学生手机、单位名称、单位办公电话、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薪资、单位所在地、隶属行业、单位性质”等信息,点击“发送”后,毕业生将《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交所在学院。
二、升学或出国
(一)升学
1、凡是已通过研究生复试并调档的毕业生,按考取研究生对待(毕业生调档函由学院存档,毕业生可保存复印件),学生应及时上交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已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又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须先从省就业信息网上解除就业协议,否则升学信息无法录入,只能将毕业生派遣到签约单位。已与山东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又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须先与签约单位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再由学院网上提交升学信息,否则一切违约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前,毕业生放弃升学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存档。放弃升学的毕业生要及时与录取单位联系沟通,征求同意和谅解。就业方案上报后,毕业生放弃升学(或虽参加研究生复试并调档但未被最终录取),须由毕业生提交补办《就业报到证》的书面申请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出具的同意放弃或取消学籍或未被最终录取的书面证明(9 月 1 日前放弃升学不须出具此证明),学校形成补办《就业报到证》的正式文件,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办派遣手续,补办时间另行通知。毕业生自愿放弃补办《就业报到证》或不按规定办理,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二)出国
1、毕业生出国学习或出国工作的,须由录取学校或接收单位出具证明,毕业生将出国学习或出国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所在学院。
2、出国学习或出国工作,统计为正式就业,但不作为派遣依据,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三、几点说明
1、毕业生需要提交团委的就业材料: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升学);国外大学录取offer(出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包括省内、省外);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
2、公务员、事业编签约按企业签约流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