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训练中心运行规则
发布时间:2017-12-07
作者:
浏览次数:7
语言训练中心运行规则
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场所。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做饭、住宿,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二、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实行管理责任制,登记建账、建卡,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挪作他用、拆卸和改装。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摆放必须符合要求,整洁有序,便于使用和维护,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教学无关的物品。
四、实验技术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实验仪器设备、物品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实验需要调剂使用的,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办好借用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及时归还;校外单位借用时,须经学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非教学计划内使用实验室,须向语言训练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心统筹安排。非本院人员使用实验室,须经学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使用,学生未经教师同意,不得随意操作仪器设备,以免损坏仪器。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并查明原因,填写报告单,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七、学生实验结束,须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整理好仪器,并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八、实验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外国语学院
2013年6月16日
